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塑料波紋管制造項目(第一階段)。
建設地點:公司位于江蘇省南通市海安市城東鎮星湖路28號,租賃海安億力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現有閑置廠房,建筑面積3240m2;本項目廠界北側為江蘇百事達汽車用品有限公司,東側為南通市萬通鋼管有限公司,南側為豐力汽車檢測站,西側為齊克龐德電子公司。
項目性質:新建
行業類別:[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建設規模和內容:項目設置上料機、攪拌機、擠出機、成型機、切割機、破碎機,主要生產工藝為退混料、擠出、成型、切割、質檢以及廢料破碎。項目審批年生產塑料波紋管8000噸,本次第一階段驗收年生產塑料波紋管5334噸。
工作時數:項目職工10人,每天三班,每班8小時,全年工作300天。
其他情況:廠區內無住宿、食堂,就餐外送。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南通泰潤塑業科技有限公司“塑料波紋管制造項目”于2020年6月22日獲得海安市行政審批局出具的備案通知書(海行審備【2020】536號),公司于2020年5月委托江蘇盛立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編制《塑料波紋管制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20年7月29日取得了海安市行政審批局環保審批意見(海行審投資【2020】360號)。
項目主體工程于2021年8月31日開工建設,第一階段于2021年10月竣工建成并調試。
2021年12月,公司委托蘇州環優檢測有限公司對其建成運行“塑料波紋管制造項目第一階段”進行驗收監測,蘇州環優檢測有限公司組織專業技術人員2022年1月4日-5日對項目進行了現場監測和環境管理檢查,公司根據驗收檢測數據報告(報告編號:HY211229024)和現場檢查情況編制該項目驗收監測報告表。
南通泰潤塑業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取得排污登記回執(登記編號:91320621MA21RKJB47001W),排污登記有效期2022年06月24日至2027年06月23日。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正在編制中。
本項目從調試至今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第一階段投資為700萬元,環保投資35萬元,約占投資總額的5%,用于廢氣處理設施、噪聲降噪及固廢處理處置。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南通泰潤塑業科技有限公司塑料波紋管制造項目所涉及到生產工序與其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的第一階段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建設單位按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組織實施本項目的建設,實際驗收項目第一階段的性質、地點、生產工藝無變化,部分生產設備尚未到位,規模尚未達到設計要求。
(1)平面布置變化
環評中模具存放區規劃在東北側,實際建設在東側;生產線規劃在東側,實際建設在車間中間區域;原輔料倉庫與成品倉庫規劃在東側,原輔料倉庫實際建設在北側和西側兩個區域,成品倉庫實際建設在廠區中間靠西側位置;危廢庫規劃在南側,實際建設在東北側;破碎機環評中規劃在南側,實際建設在西南側;排氣筒規劃在東側,實際建設在北側。
以上項目平面布置發生變化,不會導致環境防護距離范圍變化且新增敏感點的,對環境無不利影響。
(2)危廢倉庫面積變化
環評中危廢倉庫面積為10m2,實際建設為18m2,危廢倉庫面積變化只是利于危險廢物的貯存,不會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強涉變動項目環評與排污許可管理銜接的通知》(蘇環辦〔2021〕122號),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文件,項目第一階段不屬于重大變動,納入驗收范圍。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項目“雨污分流”,生產環節的冷卻水循環回用,無外排;外排生活污水經廠區現有化糞池預處理后接管至海安恒澤水務有限公司集中處理,尾水排至老通揚運河。
公司與海安恒澤水務有限公司簽訂了生活污水接管協議。
2、廢氣
本項目第一階段廢氣主要為投料環節產生的顆粒物和擠出機產生的有機廢氣,其中顆粒物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尾氣經15m高的FQ-1排氣筒外排,擠出環節產生的有機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進入二級活性炭進行處理,尾氣經15 m高的FQ-2排氣筒外排。
以上兩環節未收集到的廢氣無組織外排,項目以生產車間邊界為起點設置100m衛生防護距離,在該范圍內無居民、學校等環境敏感點。
3、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為上料機、拌料機、擠出機、成型機、切割機、破碎機、風機等設備運轉過程產生的噪聲,企業通過隔聲、減振、消聲等措施,項目噪聲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減小對周圍的影響。
4、固體廢棄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危險固廢、一般固廢和生活垃圾。其中:
一般固體廢物主要為廢包裝材料、邊角料、不合格品、除塵灰,邊角料和不合格品經破碎后回收利用,廢包裝材料和除塵灰委托海安縣盛陽保潔有限公司處理;?
一般固廢倉庫位于車間西北角,面積為10m2,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基本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標準》(GB 18599-2020)。
項目危險廢物主要為廢液壓油委托資質單位南通市泓正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處置;廢活性炭和廢包裝桶委托資質單位南通國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以上已經簽訂處理協議,目前調試中產生的危廢量較少,尚未轉移處置。
危險廢物倉庫位于車間東北角,面積為18m2,建設基本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GB18597-2001/XG1-2013)的要求。
項目生活垃圾委托海安市盛陽保潔有限公司處理,日產日清。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驗收監測期間,南通泰潤塑業科技有限公司塑料波紋管制造項目第一階段主體工程和各環保治理設施均處于運行狀態,生產負荷符合驗收要求,監測結果表明:
(一)廢水
項目外排僅為生活污水,與其他租賃企業合并由房東外排口排放,本次未檢測。
(二)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FQ-1排氣筒外排顆粒物、FQ-2排氣筒外排非甲烷總烴與苯乙烯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標準,臭氣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中的15米高排氣筒排放標準;外排顆粒物、非甲烷總烴、苯乙烯的量符合環評提出的總量控制要求。
廠界無組織監控點非甲烷總烴、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標準,臭氣濃度、苯乙烯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的二級新改擴建排放標準;
廠區內廠房通風口(車間東側門外1米處)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中特別排放限值。
(三)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東、南、西、北廠界晝、夜間噪聲排放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2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棄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有效處置,零外排。
(五)其他方面
企業排污口設置按《江蘇省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蘇環控[1997]122號文)的要求執行,在廢氣處理設施進出口設置采樣口,在廢氣處理設施和危廢倉庫安裝符合要求的環保標志牌。
五、驗收結論
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的相關規定和要求,驗收組一致同意,南通泰潤塑業科技有限公司塑料波紋管制造項目第一階段環保設施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關注本項目建設項目和周邊環境影響區域內居民、單位等公眾。
七、公眾反饋方式:
公眾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電子郵電等方式,發表對該工程竣工的意見和看法,發表意見的同時請提供詳細的聯系方式,建設單位將聽取公眾的意見對建設項目進行整改。
八、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南通泰潤塑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南通市海安市城東鎮星湖路28號
聯系人:田總
電話:13809082169
公示期: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