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等有關規定,建設單位于2023年12月1日組織驗收組踏勘了建設項目現場,對驗收監測報告進行了審查,提出了驗收意見。為更好地做好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現對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驗收意見進行公示。
一、項目簡介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名稱:張家港市昌源氨綸制造有限公司擴建年產X4-J彈性纖維5000噸項目。
建設地點:公司位于蘇州張家港保稅區金港鎮高橋村塍東路228號,占地面積為35726.1m2,本次在原有的聚氨酯車間基礎上增加擴建1#聚氨酯車間和2#車間(空置)及倉庫,建筑面積為12000m2,廠區呈矩形分布,南北走向。廠區南側中部設有一個出入口,廠區西側由北往南依次布置有1#車間、2#車間,廠區東側由北往南依次布置有聚氨酯車間、辦公區,危廢倉庫位于廠區東北角。本次擴建利用現有的生產車間進行建設。廠區廠界東側為沙洲優黃釀造廠區;南側為高橋村;西側為家家樂家具有限公司、北側為張家港市弘強制管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改擴建
國民經濟行業類別:[C2826]氨綸纖維制造
建設規模和內容:公司在原有紡絲設備、空壓機、冷水機組生產設備和其他單纖強力測試儀等測試設備的基礎上增加紡絲設備、空壓機、冷水機組、油劑含量測試儀,利用聚氨酯粒子、膠黏劑進行擠壓熔融,在有機硅油劑的作用下進行噴絲,風冷冷卻卷線后經檢驗出廠。
項目審批年產X4-J彈性纖維4500噸,本次第一階段驗收年產X4-J彈性纖維1500噸。
員工及工作制度:本項目員工25人,擴建后全廠員工總人數為65人,全年工作300天,工作制度為三班制,每班8小時,年工作7200小時。
廠內不設宿舍,就餐依托原有食堂(2個爐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張家港市昌源氨綸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4日,公司原有產能為年產X4-J彈性纖維500噸。
張家港市昌源氨綸制造有限公司擴建年產X4-J彈性纖維5000噸項目于2019年4月3日取得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管理委員會備案證(備案證號:張保投資備[2019]85號),公司于2019年6月委托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張家港市昌源氨綸制造有限公司擴建年產X4-J彈性纖維5000噸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9年9月29日取得張家港保稅區安全環保局的審批意見,審批文號:張保行審注冊[2019]173號。
項目主體工程及污染防治措施于2021年11月開始建設廠房,2022年10月廠房建設完成,2023年10月完成第一階段設備安裝,開始生產調試。
2023年11月,公司委托蘇州環優檢測有限公司對其建成運行“擴建年產X4-J彈性纖維5000噸項目第一階段”進行驗收。蘇州環優檢測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14日對驗收項目進行了現場監測和環境管理檢查,并根據驗收檢測數據報告(報告編號:HY231108056)和現場檢查情況編制該項目驗收監測報告表。
張家港市昌源氨綸制造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取得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320582735728182N001X),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正在編制中。
本項目從調試至今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三)投資情況
本建設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第一階段投資為3000萬元,第一階段環保投資12萬元,環保投資占比4%,主要用于廢氣處理和降噪、固廢處置。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張家港市昌源氨綸制造有限公司擴建年產X4-J彈性纖維5000噸項目所涉及到生產工序與其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的第一階段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建設單位按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組織實施本項目的建設,實際驗收項目的性質、地點、生產流程和污染防治措施不變,由于第一階段部分設備尚未到位,因此產能尚未達到設計能力。
對照《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文件,項目以上不屬于重大變動,納入驗收范圍。
三、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驗收監測期間,張家港市昌源氨綸制造有限公司擴建年產X4-J彈性纖維5000噸項目第一階段主體工程和各環保治理設施均處于運行狀態,生產負荷符合驗收要求,監測結果表明:
(一)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生活污水外排口排放pH值、COD、SS排放濃度日均值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的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排放濃度日均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B等級標準。
核算項目外排COD、SS、氨氮、總磷的量符合環評提出的總量控制要求。
(二)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15米高的2#排氣筒外排非甲烷總烴濃度和單位產品外排非甲烷總烴的量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標準,非甲烷總烴外排速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中標準。核算外排非甲烷總烴的量符合環評提出的總量控制要求。
二級活性炭處理設施對非甲烷總烴的處理效率為43.9%、75.6%,驗收期間廢氣處理設施進口污染物濃度較低,處理設施未達到設計的處理效率。項目吸附處理設施使用柱狀活性炭,碘值為825mg/g。
項目廠界無組織監控點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9標準。
廠區內車間通風口代表點(車間東側門口外1米、高1.5米處)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標準。
(三)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東側、西側、南側、北側廠界外1米處晝夜間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2類標準。
(四)固體廢棄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有效處置,零外排。
(五)其他方面
企業排污口設置按《江蘇省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蘇環控[1997]122號文)的要求執行,項目在廢氣處理設施進出口設置采樣口,在廢氣處理設施和和危廢倉庫設置環保標志牌。
四、驗收結論
對照《建設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的相關規定和要求,驗收組一致同意,張家港市昌源氨綸制造有限公司擴建年產X4-J彈性纖維5000噸項目第一階段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五、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張家港市昌源氨綸制造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蘇州張家港保稅區金港鎮高橋村塍東路228號
聯系人:曹平
聯系電話:0512-58781288
郵編:215000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請公眾提供個人準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職業、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聯系電話;
(2)根據您掌握的情況,認為該項目運營對環境質量造成的危害/影響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該地區建設該項目;
(4)您認為該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影響程度;
(5)您對該項目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6)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并簡要說明原因。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供意見:
(1)通過Email方式
(2)直接打電話的方式
(3)寫信的方式
五、公示時間?
????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或驗收調查機構提出寶貴意見。
《張家港市昌源氨綸制造有限公司擴建年產X4-J彈性纖維5000噸項目(第一階段)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公示期: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28日
張家港市昌源氨綸制造有限公司擴建年產X4-J彈性纖維5000噸項目(第一階段)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公示稿).pdf
張家港市昌源氨綸制造有限公司擴建年產X4-J彈性纖維5000噸項目(第一階段)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專家意見及簽到表.pdf